猶記得楊淑君事件發生以來,民眾對於政府的反應趨於兩極化,有人覺得「反應太慢」,另一方則說是:「須先查明真相」;這不禁讓筆者回想到過去在職場工作時,也會面臨以下兩種情況:
古人云:「謀定而後動」,從字面上來說,就是「策略思考」擺首位,定調後方採取行動。記得過去老闆要我在做XX事業營運規劃(Business Plan)時,總是會在”策略”(Strategy)這個字眼上給予無情的砲火攻擊,常常炸得我是灰頭土臉、顏面盡失。在不斷地重覆Challenge and Revise之下,方可訂立所謂的行動方案(Action Plan)。因為當策略思考不周全時,草率地採取行動是不是會造成所謂的”事倍功半”呢?我想這就是當老闆最Concern的議題。
「Just Do It」,這是一句經典的廣告詞,在您身邊應該也常聽到中文版的說法:「先做再說」或是「做了再說」,字面上的說法似乎與「謀定而後動」大異其趣?這是為什麼呢?其實這兩種說法應該適用於不同的事業階段,方能發揮效果。對於事業已趨穩定發展的企業來說,無論在財力及時間上,公司都有充裕的緩衝期可以作為評估,因此「謀定而後動」的確是最正確的做法,因為稍有不甚,公司可能會付出慘痛的代價;反之,對於剛剛創業的朋友來說,時間與金錢是他們最恐懼的敵人,無論如何他們得跑贏敵人,否則將會被無情的吞噬,因此「Just Do It」反而是他們不得不的選擇。
如果您尚未接受社會大學的洗禮,這個道理也非常適用喔!通常我會建議初出社會的朋友們,先做個「海綿寶寶」,不管是合理的、不合理的要求,都給它「吞下去」(這不是楊淑君事件喔!),經過一段時間的消化與經驗的累積,相信您就能夠開始分析判斷,自然能夠「謀定而後動」了。
回應到楊淑君事件,相信大家心中自有定見,如果是一個成熟穩定的政府,相信選擇的是「謀定而後動」;如果是想要急於求表現,不論是非的政府,所選擇的就是「Just Do It」。
總之,這些做法都不一定能帶來相等的對價關係,但相信是您未來在做選擇評估時可以參考的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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