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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

「產品導向」或「市場導向」?

最近有學者認為《賽德克.巴萊》等藝術電影不是不好,但台灣電影如果要走進國際市場,就必須把理想性放下,提高商業性。美國電影如《變形金剛》《鋼鐵人》等系列席捲全球,最新一集都紛紛加入中國的元素在裡面,就是考量到商業價值。但在台灣,現在要從企業經營的角度拍電影,反而會被排斥,被認為是商人、不夠藝術。這讓筆者想到,其實在科技業也有類似的情況產生:那就是企業面對「產品導向」或是「市場導向」時該如何選擇呢?

如果在今日消費者為王的時代來看,答案無庸置疑絕對是「市場導向」,因為最終是要消費者從口袋將錢掏出購買產品。但在一代創意大師賈伯斯的眼中,似乎將產品做到最好才是王道,賈伯斯的論調是唯有最好的產品才能吸引客戶買單,因此在他回任Apple公司時,便將公司以市場為開發考量的員工列入不適任人選,甚至予以開除。事實也證明了「產品導向」的確創造了難以抹滅的「蘋果奇蹟」。然而,這是萬靈丹嗎?過去我們看到了像ASUS的ePC,剛推出時掀起一波狂賣的潮流,但不久後acer小筆電一推出馬上將ePC擊退,也讓ASUS因此產生單季虧損之情事發生。當市場還在關注平板電腦動向時,iPad強勢領先推出,熱賣的程度不亞於iPhone風潮,甚至一舉超越筆電的出貨量,也讓acer公開承認評估錯誤,CEO蘭奇黯然下台,之後也順勢推出平板電腦以符合市場所趨,ASUS更推出了「變形金剛」的平版系列來迎擊。筆者不禁要問:是市場不對嗎?還是產品出了差錯呢?

筆者認為,賈伯斯所謂的「產品導向」,其實就是「設計思考」(Design Thinking)的過程,從desirability(滿足客戶需求)、feasibility(技術的可行性)、viability(商業可行性)等三方面來探索,之後找出可能的規則(Heuristic),最後得到勝利方程式(Algorithm)。iPod+iTunes、iPhone+APP就是最好的例證。反觀,現在的許多科技大廠仍然在追尋所謂的「產品創新」,充其量可能只是規格上的差異而已,台灣在產品代工上有其優勢,硬體上的規格差異絕對沒法改變市場的遊戲規則,更遑論領先市場,成為霸主。那麼究竟要選擇「產品導向」或是「市場導向」呢?筆者認為最終還是得回到〝獲利〞兩個字,也就是「商業模式」的勝利方程式(Algorithm)為何?並竟單靠產品或市場導向來獨霸天下,現今而論已是微乎其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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